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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届非诉讼论坛第一次信用圆桌论坛暨第八届浦江法治论坛·信用学科建设专题会议召开。与会专家围绕信用学成为一级学科的可能性、信用学科的主要框架、信用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展开研讨。会议由常州大学非诉讼研究院、北京信用学会、浦江法治论坛常州峰会组委会主办,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承办。
专家提出,学科的发展成熟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科外部,即现实社会需求的推力;另一方面是学科内部,即学术研究自身的积累和发展。外部需求上,法治与德治融合已成为社会共识,也是治国理政的明确选择。学术研究内部来看,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得整合以及制度化运用人们日常信用信息进而促成守信人格成为可能。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条件,信用学将守信人格养成作为学术使命。
第一,创建信用学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治理的系统性需要,信用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系统的理论创新予以解释。第二,创建信用学具备条件。对信用的多学科研究及许多信用理论的创新,为学科创建提供了理论准备;社会信用体系架构、主要内容已经清晰,信用建设实践展开比较充分;信用学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信用学的社会建制初步形成,社会信用的学术机构建立,图书专著大量出版,专业期刊出版多年,高校学科也逐渐完备。第三,把握信用学学科性质十分重要。由于信用学与法学、伦理学具有同类型的研究对象和社会功能,因此可以将信用学作为非交叉学科建设,归入法学学科门类,与政治学、社会学并列。
北京信用学会会长、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石新中总结,研讨信用学成为一级学科的可能性,一方面是学科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需要。此次会议是北京信用学会成立以来组织的第一次关于信用学科建设的专题会议,北京信用学会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为早日实现信用学正式成为新的一级学科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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