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和补录类别。
1.普通招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具有顺德区户籍;或持有效期内顺德区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具有顺德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或在顺德区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2.直招
(1)政策直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人才直招。经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佛山市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同时持省人才优粤卡和优粤佛山卡A卡、B卡的持卡人子女;2019年8月以前,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2018年-2020年引进的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和省级领军人才随迁子女;对地方有特殊贡献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产业项目、高等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引进人才子女。以上各类人才目前工作单位必须在我区,其以我区为报名所属区的子女才具有直招资格。
(3)协议直招。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2021年3月31 日(含)前已在小学对口直招幼儿园就读的小班及以上年级的应届毕业生(该政策自2024 年起不再执行)。
3.校内直升
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其中,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招生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才具有本校直升资格。为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对于在2021年3 月31 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4.补录
对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实行补录。不符合普通招生、直招和校内直升条件,但具有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
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表
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1)2023年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使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00。各民办学校要在本校的官网公布全市统一的报名路径和网址,并发布相关报名指南,指引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生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以唯一身份报名。其中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信息填报报名信息。
(2)凡有意向参加顺德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的学生都需要在市民办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包括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对象。不符合以上报名对象,有意参与后期补录的学生都需要在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
市、区和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将联合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名对象在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2年5月15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修改报名信息。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应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3.填报志愿
(1)符合直招对象的学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我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填报志愿。报名对象需在2023年5月19日9:00至2023年5月22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至多3个志愿,其中1个是本校直升志愿,2个是区内普通志愿。直升志愿可以放弃,但如果选报了直升志愿并被录取,则区内普通志愿自动失效。如学生不想继续在本校读初中,请选择放弃直升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我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4)不符合普通招生、直招和校内直升条件的报名对象不需填报志愿。
4.分批录取
按照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分批依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
第一批:直招录取。符合直招对象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就读志愿,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其中,人才直招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取统筹分配、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
第二批:校内直升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第三批:普通招生录取。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5.统一注册
被录取的报名对象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到校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4日(具体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各学校在为学生办理到校注册手续后,并将注册数据同步至市民办招生平台。未按时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已录取学校学位,同时不再参与任何民办学校的补录。
6.补录
统一注册后,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顺德区2023年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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